。 细狼毫,笔锋修长,毫尖聚拢如锥。 手指轻弹,拂去笔锋上残存的墨迹,李淮安将整支笔放入清水中浸泡片刻,让毫尖吸饱水分,然后在砚台边缘顺了顺笔锋。 做完这一切,他抬起眼,看向白夭夭的目光里多了几分不易察觉的玩味。 “刚才那几幅画,只是记录了你的形态。” 他握着笔,笔尖在空气中虚虚划过,带起细微的风声,“现在这幅,才算是真正的收尾。” 白夭夭望着他手中的笔,那双竖瞳里闪过一丝疑惑,却没有后退。 “不准躲。” 李淮安提着画笔,笔尖落在她的锁骨上。 细狼毫触到肌肤,从锁骨正中滑过,在白夭夭细腻的肌肤上留下一道醒目的湿痕,水珠沿着锁骨的弧度向两侧滑落,在锁骨窝里短暂停留,然后...
前世,宁蔚中了继母圈套,让自己名声尽毁。嫁进威远侯府,与世子石景扬成亲七年,他们相处的日子不超过十日。面对夫君的冷落,她默默忍受,尽心歇力的将侯府打理好,却还是落得个溺死的下场!重生后,宁蔚无心再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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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,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。她穿越了,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。作为一名死忠粉,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。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?她又不是女主,女配,而是女主的对头,最美雌性索菲亚。那个跟女主作对,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。让她早点死的反派,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。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,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。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,自己的小命也没了。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,却让她不得好死呢。清醒之后,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,远离男主和女主,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。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,是异世系列文呦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