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这种剧情更有逻辑性,更吸引人,并且更受毒舌的喜欢,所以他就这样,顺其自然地写下去了。 而且也不知道最近是怎么回事,他一直写不下来,写到那里卡文了! 所以这本书可能是要太监,这让一个作为作者的他,也是有一点为难。 而且看到叶蓁的第一眼之后,这个孟佳人就感觉好像看到了这笔下逆袭上位的主角一样。 而且跟自己想象中的主角简直是一模一样,无论是长相,性格谈吐,还是气质,简直就是从书里走出来的一样。 对的,没有错,原先的叶蓁和这书中里面的叶蓁长得不一样的,就是有七八分的相似,可是并没有五官很精致的样子。 就连身高一个就是不到一米七,一个是一米七多。 可是自从穿越回来之后,叶蓁整个人的谈吐气质发生了大...
老公带着白月光回国的当天,温阮还被包养的小情人缠着再来一次。温阮直接提出了分开。一向听话乖巧,脸帅活好的小情人爆发了。就那个废物,也值得你放弃我?哪有出来卖的少爷爬到金主头上去的?温阮头也不回的要离开。小情人拉住了她,傲娇而又委屈的表示。我可以接受你老公的存在,但你必须一个礼拜来看我两回。他这么懂事,温阮也不是不能再玩玩。只不过,这男人怎么转身就成了厉家的太子爷?这还是那个为了生活不得不出卖自己身体的少爷?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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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亲后,我玩刀的娘子开始娇羞了永嘉十二年,苏州府大水,房屋倒塌无数,良田被淹无算,数万百姓衣食无着,成为流民。李想穿越过来,就成了一名光荣的丐帮弟子,就在他感叹着老天或者系统不公的时候,却被一阵吵杂声惊醒。只见几名彪悍的汉子忽然闯了进来,为首的却是一名体型壮硕,膀大腰圆的少女。少女手提两只硕大的铜锤,至少五六十斤,这彪悍模样,后世的举重运动员,都没法比,这么猛的妹子可真是没见过。少女环顾一圈,最后看到了李想,脸上露...
一栋栋大楼轰然倒塌,一座座城市灰飞烟灭,人类苟在夹缝间瑟瑟发抖。只有赵官仁站出来说,苟而不动必死无疑,苟的好一身灰,苟不好一盒灰。苟者!诡道也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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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满朝文武读心,吃瓜不要命君宝珠胎穿架空历史小说,成为大凤朝百年唯一诞下的公主。看似荣宠,但君宝珠很不喜这设定,因为皇帝是大暴君,杀完皇后杀妃子,杀完皇子杀大臣君宝珠瑟瑟发抖,但随身绑定,化身火凤的吃瓜系统,能保证她,随时随地吃到第一手瓜看在瓜真保熟的份上,暂且忍受全员反派的凶险处境。她是谁?吃瓜不要命呀!要不然也不能,前世开车时吃瓜入迷,开到海里穿过来置身狼群的小可怜,被反派们的盛世美颜迷花了眼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