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卿卿有些怕热,起身后便没有换上常穿的胡服,改而挑了一件轻薄透气的圆领袍。比起或鲜艳、或淡雅的各色裙子,她还是喜爱方便行动的郎君装束一些。 待到出门时,叶卿卿不经意地瞥了一眼堆起厚厚云层的天空以及被风卷起的绿叶。 这种天啊,最容易下一场声势浩大的阵雨。 她犹豫了一瞬,到底还是在老管事和叶简的双重念叨下,拿走一把油纸伞。 叶简本想跟着她一道出去,而叶卿卿以伞作刀,横在他胸前,利落地将人拦在大门口。 叶卿卿挑眉,开始算账:“四日前领你去郊外跑马,三日前带着你出去踢蹴鞠。前日我去东市喝酒,你非要跟着,磨了半日,最终还是允了。” “昨日嘛,一道去昭宁府上看刚出生的小郎君,”说到这儿,叶卿卿的话语顿了顿,“嗯,这个算正...
宋声一朝穿越,成了宋家村同名同姓的穷书生,还有个长相秀气的小夫郎。穷书生宋声身体弱,考了三次都没考上秀才,读书把家里读的穷的揭不开锅,大伯一家和二伯一家因此事吵着闹着要分家。只有他的小夫郎不声不响,回了娘家给他借了银两支持他读书。可后面原主考到三十多岁都没有考上,还总是埋怨家里,慢慢染上了酗酒的毛病,一喝酒还打人,小夫郎跟着他吃苦受累早早病死在床榻。宋声想,既然占了他的身体,就得对他的人生负责。书是要继续读的,小夫郎也是要疼的。他回忆了一下原主前世的记忆,目前进度条是他的洞房花烛夜。...
大圣,你为什么跟着那个贼秃去抢劫灵山啊?哎,一言难尽啊。当初那贼秃掐着我脖子问我,你是跟我去西天,还是我送你上西天天蓬元帅,你呢?他说西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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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最毒的女人,喝最烈的酒。啃最硬的骨头,下最狠的手。一刀力压九重天,快哉我楚门狼!箜篌刀下无怨魂,壮哉我楚门狼!...
世纪初,OK横扫千军活塞蓝领无敌马刺单数年必胜太阳快打旋风,篮球世界百家争鸣。李昂微微一笑,看着各位大哥加一个吧,我不太会打只是这个打,有点不太正经普通群459497173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