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 她问林昕彦:“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啊?” 这是她第一次问。 不是因为不自信,而是因为单纯的好奇。 林昕彦抿唇,对着她笑,程璐等了半天没等到答案,皱了皱眉,又问他:“那我是你的初恋吗?” 林昕彦笑着给她肯定的回答:“嗯。” 程璐继续追问:“那我又为什么会成为你的初恋呢?” “因为……”林昕彦滚了滚喉结,如实回答,“你是我第一次牵过手的女孩子。” 程璐:“那你有没有牵过别人的手?” 林昕彦摇摇头,似有迟疑:“握手算不算?吴思卿啊,还有些同事,有握过手。” 程璐笑了。 感觉他最近好像爱开玩笑了。 也许人天生都有幽默细胞,只是会在喜欢...
老公带着白月光回国的当天,温阮还被包养的小情人缠着再来一次。温阮直接提出了分开。一向听话乖巧,脸帅活好的小情人爆发了。就那个废物,也值得你放弃我?哪有出来卖的少爷爬到金主头上去的?温阮头也不回的要离开。小情人拉住了她,傲娇而又委屈的表示。我可以接受你老公的存在,但你必须一个礼拜来看我两回。他这么懂事,温阮也不是不能再玩玩。只不过,这男人怎么转身就成了厉家的太子爷?这还是那个为了生活不得不出卖自己身体的少爷?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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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亲后,我玩刀的娘子开始娇羞了永嘉十二年,苏州府大水,房屋倒塌无数,良田被淹无算,数万百姓衣食无着,成为流民。李想穿越过来,就成了一名光荣的丐帮弟子,就在他感叹着老天或者系统不公的时候,却被一阵吵杂声惊醒。只见几名彪悍的汉子忽然闯了进来,为首的却是一名体型壮硕,膀大腰圆的少女。少女手提两只硕大的铜锤,至少五六十斤,这彪悍模样,后世的举重运动员,都没法比,这么猛的妹子可真是没见过。少女环顾一圈,最后看到了李想,脸上露...
一栋栋大楼轰然倒塌,一座座城市灰飞烟灭,人类苟在夹缝间瑟瑟发抖。只有赵官仁站出来说,苟而不动必死无疑,苟的好一身灰,苟不好一盒灰。苟者!诡道也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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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满朝文武读心,吃瓜不要命君宝珠胎穿架空历史小说,成为大凤朝百年唯一诞下的公主。看似荣宠,但君宝珠很不喜这设定,因为皇帝是大暴君,杀完皇后杀妃子,杀完皇子杀大臣君宝珠瑟瑟发抖,但随身绑定,化身火凤的吃瓜系统,能保证她,随时随地吃到第一手瓜看在瓜真保熟的份上,暂且忍受全员反派的凶险处境。她是谁?吃瓜不要命呀!要不然也不能,前世开车时吃瓜入迷,开到海里穿过来置身狼群的小可怜,被反派们的盛世美颜迷花了眼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