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柑橘鱼更新时间:2026-05-24 09:36:56
我是埃拉诺·汤普金斯,曾经是哥谭无数个孤儿中的一个。曾经是孤儿的意思不是说我死了,是说莱斯利医生收养了我,所以我得到了一个家。离开哥谭,上大学,学习,考试,考试,考试,实习,考试,考试,考试,学习,实习,学习,考试,考试。你问我为什么这么多学习实习与考试?当然是因为我和妈妈一样学了医啊!我有一个当整形医生的梦,因为整容挣的钱真的好多好多。但妈妈年纪大了,她的诊所是为犯罪巷的穷人开的。对于犯罪巷来说,治疗外伤的需求比整容多得多。可是妈妈把我推荐给韦恩先生当家庭医生。我不理解。给韦恩家族当家庭医生是一项又轻松又高薪的工作,赚得不比整形医生少,而且很轻松。可是,我想要轻松高薪的工作,直接不回哥谭就可以了啊。我收回我的话。高薪是真的,轻松是假的。来个人告诉我哥谭首富身体里的钢钉怎么比骨头多,玩极限运动也玩不成这样啊!深呼吸——看下一个,迪克看起来像是全身骨头都断了一遍,杰森看上去像死了又复活了,提姆没有脾脏,并且骨头看起来也断了一遍,11岁的达米安的同理,卡珊德拉不仅有骨骼和肌肉的问题,还有语言障碍。我需要一个心理医生。韦恩家六个人凑不出来一块完整的骨头。哈哈。哈。除了哥谭首富韦恩家族其实是晚上飞来飞去的蝙蝠义警,我想不到任何解释。后来妈妈说要告诉我一个秘密。我心想我知道的,我去上大学前就知道我是妈妈收养的弃婴了。但是妈妈说我是在她心里长大的孩子,不是什么弃婴。我很感动。然后我妈说,韦恩先生是一只蝙蝠。啊?蝙蝠吗?妈妈认真点头。完了——我妈老年痴呆了!我悲痛欲绝,并且带莱斯利做了全身体检。过了一个月,我妈又说,小韦恩少爷是一只鸟,还是知更鸟。我要求我妈做了一次脑电图,然后找了自己学神内的同学。我一定会治好你的,妈妈。我,埃拉诺·汤普金斯医生,在此发誓,我会穷尽一生,治好我的母亲,莱斯利·汤普金斯医生的认知障碍。———阅读提示:1.作者不是医学生,所有医疗知识来源于英美医疗剧,会有美剧角色客串,请勿代入现实2.无cp日常搞笑文,剧情线少 [综英美]我给韦恩当家庭医生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在家! 提姆在泰坦塔! 杰森在安全屋! 芭芭拉在塔楼! 卡珊德拉在蝙蝠洞! 史蒂芬妮也在蝙蝠洞! 迪克在布鲁德海文加班! 达米安称大王! 达米安是韦恩庄园的王! 因为达米安成为了韦恩庄园的王,所以埃拉诺从音乐室拉出来了音响,插上了电,开始放摇滚诺多兰提。 注:玛卡劳瑞·卡纳芬威著。 当然,登记的著作权人不是这个名字。 庄园的后花园离主宅有一段距离,就算是埃拉诺放到最大声音,他们也只能朦朦胧胧地听见。 根据韦恩庄园的王达米安·韦恩的指示,埃拉诺同时用另一台音响开始放海浪音频,模拟梅格洛尔在第二三四五纪元的流浪生活。...
李将歌醒来之后,目标只有一个,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,还有身边跟随的小猎户,她势必拿下。...
泽尔在皮尔特沃夫开了一家猫咖,但是里面没有猫,只有魄罗。和高冷的猫相比,黏人的魄罗接客十分热情,它们会主动抱住客人的腿,或翻开肚皮露出肚皮上的爱心任人撸。通人性,不拆家,可爱好养活,具有极强的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,这不比养猫香多了。后来,店里的魄罗太多了,泽尔不得不送出去一些,由此发生了一系列离谱的事情,整个符文之地的画风因此走歪。寄养在布隆那里的魄罗进化成了大力魄罗,举起锤子敲碎了巨魔的头。被普朗克抛弃的魄罗掉到海里被鲨鱼吃了,却在胃里分裂繁殖撑破了鱼肚子,学会了向胃猛冲。艾希发现魄罗竟然不怕臻冰,天天捧在手心当暖手宝。影流教派,魄罗一周内就学会了影分身禁术,凯隐含泪让出大弟子宝座。魄罗牧者兽群只需要两种东西爱与陪伴。其他只是虚无。...
匡国家于危难安社稷于狂澜立幼帝于襁褓,虽古圣人何以加此!后夏书夏景昀传高阳权谋如渊,料事如神,英雄之才盖世光辅南朝幼帝,四海咸宁屹然如山。梁书元帝纪一个臣子,掌握军政大权,让天下人只知有相不知有帝,跋扈嚣张,枉顾人臣礼节,简直大逆不道!夏朝大儒白云边善哉,使我得此人辅佐,岂有今日之劳乎!后世某皇帝大丈夫行事当如夏高阳,磊磊落落,如日月皎然,虽孤儿寡妇亦不欺之而取天下也!后世某权臣大夏崇宁二十三年,建宁郡江安县城郊的劳工营中,罪囚夏景昀苟延残喘。头顶的烈日,手中的土筐,监工的鞭子,一点一点,煎熬着寿命。直至一道来自另一时空的灵魂到来。于是,一人镇朝野,两手压南北,四面俯首,八方敬畏,荣华富贵,娇妻美妾大夏第一权臣,夏景昀,字高阳,号大夏王朝不落的太阳。...
关于小可怜快穿后他又甜又软田骄,资深小可怜一枚,死后绑定小甜饼系统,进入快穿世界,目标是,拯救苦瓜蛋子,不做小可怜!苦瓜蛋子包括但不限于主角,配角,炮灰田骄众生皆苦,唯我超甜!苦瓜蛋子你甜,你说的都对!...
满京城皆知,恭亲王家的小郡主萧婧华痴恋陆家陆埕,那般张扬的主儿到了陆埕跟前,乖得像只无害的兔子。哪怕陆埕办公归来,带回一女子,风流韵事传遍了整座京城,只要他一句解释,萧婧华仍对他痴心不悔,一片真情。直到那夜,那女子缠绵病榻,送来一封血书,萧婧华第一次见到陆埕向来清冷的面上露出慌乱的神情。她含着泪命令陆埕不准走。可他却冷漠地道了声人命关天,毫不犹豫转身离去。丝毫不曾忆起,那日,是她母妃的忌日。萧婧华眼里的光倏然破碎。终于明白,她付出十年的真心,在陆埕眼里不值一提。伤心绝望后,萧婧华擦干眼泪,幡然醒悟。她是整个皇室捧在手心里的明珠,是金尊玉贵的琅华郡主。一个男人而已,扔就扔了。魔蝎小说...